前殿,奉祀辜婦媽、黃寶姑、中壇元帥與虎爺
辜婦媽與黃寶姑
辜林氏
辜婦媽本姓林,故以辜林氏稱之,二十歲時嫁給府城東安坊的辜湯純,但兩人結婚不久,辜湯純就去世,辜林氏一生守節並未再嫁,並一人擔起孝順公婆與撫養辜妾所生的兩兒之責。婆婆生病時,辜林氏還以血肉作藥引。兩兒後來功成名就時,辜林氏也一再勉其要愛護百姓,辜林氏自己也是佈施行善敦親睦民。辜夫人逝世後,府城鄉里莫不感念,知縣也順應民情奏請朝廷旌表,於是在雍正五年(西元1727年)辜婦媽被皇帝特敕為「一品夫人」,並入台灣府節孝祠。(資料來源:辜婦媽廟)
“ 林氏,逸其名,臺灣縣治人,年二十適辜湯純,居東安坊。結褵未久,而湯純卒,無出,撫其妾兩子為己子,以至成人。事姑孝,宗黨稱之。沒後,有司疏請旌表。雍正五年,入祀節孝祠。里人念其德,建廟於所居附近,曰辜孝婦廟。其後以黃寶姑祔。
寶姑亦東安坊人,字邑人某,未嫁。某賈於嘉義,戴潮春之役,不得歸,遂客死。訃至,家人祕勿知。寶姑微聞之,起居如常。越數日凌晨,易衣出,至法華寺,稽首佛前,默祝親壽,乃自投於寺外半月池,屍浮水上,顏色如生。城中官紳多往弔,以旌其烈。”
——連橫,《臺灣通史·卷卅五·辜湯純妻》
黃寶姑
黃寶姑亦是府城東安坊人,清同治元年(1862年)爆發戴潮春之亂,黃寶姑的未婚夫因此客死異鄉,隨後父母欲將其改嫁他人,得知消息後,黃寶姑不願再改嫁,遂來到台南法華寺禮佛,並投入寺前池塘輕生。
台灣府知府馬樞輝聽聞後,遂立碑於辜孝女廟右側以紀念黃寶姑之德行。清同治6年(1867年),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吳大廷奏請朝廷建立「黃寶姑祠」於辜孝女廟後。